《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于2018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为深入了解《条例》内容,让每条基本规范在教职工心中留下深刻印象,3月27日,舟山市新城第二幼儿园开展了“体验式”的学习活动。
会上,副园长许萍用PPT的形式帮助全体教师明确了《条例》产生的背景,确立的时间;梳理了全文的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。
参与学习的教师分成五组,针对《条例》中每个公民必须做到的基本规范部分,采用体验式的学习模式,通过情景表演,分别演绎了公民应当遵守的公共环境、公共秩序、交通秩序、社区公共、旅游文明行为规范的要求。体验式的学习,让教师们的学习从被动变为主动,让学习宣传活动变得更加地自主、生动和有趣,使《条例》的内容瞬间深入人心。
幼儿园是传承文明、倡导文明、生成文明、践行文明的窗口和基地,全园师生要自觉行动起来,从观念变起,从点滴做起。会后,教师们自觉承诺遵守《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,从自身行为规范起,将文明行动内化于心,外化于行,积极争做文明舟山人,提升文明舟山新形象,谱写文明舟山新篇章。

